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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1:55  浏览次数:996

一般原则

(1)危险化学品应置于适当的容器中,并应贴有明显标签,包括名称、浓度、纯度、日期等。

(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房间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危险化学品存放位置必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3)实验要把握“用多少、领多少”原则,避免一次贮存过多的危险化学品。对可能相互作用产生气体、火焰或爆炸的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

(4)危险化学品不应放在高处,以避免取用时容器坠落发生意外。

(5)实验室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台账,做好领用和使用记录。

分类存放要求

(1)剧毒化学品须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柜或带双锁的专用存储柜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记账、双人双锁”的五双制度。

(2)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温度保持在20℃以下,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内。

(3)腐蚀品应采用相应的耐腐蚀容器盛装腐蚀性物质,且包装封口要严密,要防止受热或受冻造成容器胀裂。

(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硫酸、硝酸等强氧化剂混放。

(5)强酸(浓硫酸、盐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硫化纳、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6)易挥发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刺激气味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

(7)金属钠、钾等活泼金属要储存于载有液态石蜡的密封玻璃瓶或煤油中;黄磷、汞侵没于载有水的密封容器内,与空气、氧化剂隔离。

(8)易水解的化学(醋酸酐、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1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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