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2023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根据《北京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2023年我所“优培计划”拟招聘1名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是北京市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围绕果树、林业、蔬菜等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规律与控制技术、绿色植保投入品创制与应用、农药残留检测与标准制定、食用菌育种与栽培技术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示范推广。是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具有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资质。是北方果树病虫害绿色防控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都市农林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加拿大安全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美国康奈尔大学葡萄病害研究联合实验室等研发中心的依托单位及北京植物病理学会、北京昆虫学会、北京食用菌协会等多个学术团体的挂靠单位。

二、职位简介

职位名称:植物保护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岗

职位简介:围绕果蔬林等病虫害发生规律与控制技术开展研究,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支撑工作

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专业要求: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三、应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且取得学位认证,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归国人员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6.截止2022年10月,不超过30周岁,即为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根据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统一安排,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主要实施步骤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baafs.net.cn)。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8: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附表“招聘简章”中的考生咨询电话。

(三)资格初审

我院将于2022年10月27日9:00至11月1日18:00对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及附件材料及时审核。初审合格,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阶段;初审不合格,应聘终止。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四)专业能力测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及疫情防控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由院所属各招聘单位(以下简称“各所”)结合各自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自行命制试题并分散组织笔试。考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将于2022年11月14日前在我院网站(http://www.baafs.net.cn)发布,请考生关注。

3.公布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阅卷结束后,2022年11月22日在我院网站公布分数,考生可登录查看。

(五)资格复审

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8: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相关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若专业能力测试及格的人数比例不足8:1,则按实际进入及格线的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拟参加面试考生网上打印报名表,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于11月24日-11月25日参加资格复审。准备材料主要有:学生证、“优培计划”推荐表、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等材料原件,京外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页或户口卡原件。

(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2022年12月17日前在我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七)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突出专业技术岗位特点和“优培计划”Ⅱ特点,重点测查专业素养、科研视野、科研潜力以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拟于2022年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将于12月17日前在我院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心理测试在面试当天开展,由院统一组织,进面人员通过手机扫描统一的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题提交。

(八)综合评价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及心理测试结果结合岗位匹配分析和业务潜力评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体检和考察

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16﹞140号)执行。并在我单位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拟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根据上述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并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试、面试需考生提供本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监测体温等,请大家配合。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503899

上一篇下一篇